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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證明你是平埔?首屆平埔正名高峰會決議:「熟」優先認定、要求納平埔正名為總統政見!

by admin

 

「在這個場合請不要喊潘先生、潘小姐,不然大家都會回頭問你什麼事!」

族人會後幽默的話,詮釋了第一屆平埔正名高峰會議的盛況。(註1)

首屆全國平埔族群正名高峰會議 8/15 在臺南市成功大學召開,來自全國各地近 500 名、超過 10 個不同族群的平埔原住民族人(註2)齊聚一堂;開幕後,由來自小林部落的大武壠族大滿舞團演出一曲古調《老溪嬤》開場,接著噶瑪蘭(註3)、凱達格蘭、道卡斯、巴宰、噶哈巫、拍瀑拉、巴布薩、洪雅、西拉雅、大武壠及馬卡道族等 11 個不同族群代表拿著旗幟進入會場。 

首先親自出席開場及共識會議的臺南市長賴清德開宗明義表示:

「平埔正名是人權問題,政府不能用任何理由或做法剝奪,因此平埔正名是符合憲法原則。 」

除此之外,原住民族委員會(下稱「原民會」)副主委 Tunkan Tansikian(漢名:陳張培倫,布農族)也代表出席,是近年來平埔正名公開討論場合中,難得見到原民會高層級參與對話,顯見今日會議意義重大。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1280"] 第一屆全國平埔族群正名高峰會議 8/15 在臺南市成功大學召開,來自全國各地近 500 名、超過 10 個不同族群的平埔原住民族人齊聚一堂。(圖片來源/賴清德粉絲專頁)[/caption]

 

會議聚焦平埔身分認定:「熟」註記為優先認定標準

山地原住民部分均按照「生」的註記而來;因此「熟」註記也是目前平埔原住民族身分較有說服力之依據。

今日會議首要聚焦之一大重點,是平埔族群身分認定的標準。

會議上,多數族人均認同平埔原住民族的身分認定應先以日治時期的戶籍謄本「熟」註記為依據。日本人統治臺灣 50 年間,曾針對臺灣人民進行族群普查,對於高砂族及平埔族分別採取「生」(即「生蕃」)和「熟」(即「熟蕃」)登記,今日官方所承認 16 族原住民族之中的山地原住民部分,均按照「生」的註記而來;因此「熟」註記也是目前平埔原住民族身分較有說服力之依據。

對此也有族人認為身分認定應保留更多彈性。族人余奕德(馬卡道族)即表示,其家族日治時期戶籍謄本均未有「熟」註記,但家裡一直有馬卡道族的祭祀存在,此外許多人的種族欄遭塗黑,提出身分判定上是否應有其他作法。部分族人也表示基因檢驗或居住在某族群的傳統居地或社址,是否也可作為身分認定的標準。

各原住民族的文化慣俗不同也可能影響身分判定,一位凱達格蘭族耆老便提醒:

「許多平埔族群都是母系社會,『熟』的身分判定要從母系還是從父系都要有更多彈性,不能只是用現在漢人的大男人主義思維來詮釋這問題!」

對於基因認定,長期關注平埔原住民族人權議題的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施正鋒(馬卡道族)直言,「DNA 又不是驗孕棒,驗了就黑白分明」。換言之,最初基因樣本的身分判定是人為的,因此看似科學的基因檢驗,其實也就因此受到人為的影響;例如若一位基因研究的樣本受試者宣稱他是平埔,這個樣本就被放到平埔族群中,而導致此樣本的基因被錯誤貼上「平埔」的標籤,使往後以此基因樣本為基礎的測試結果都會受此誤導。這是目前基因檢驗讓人不信任的原因之一。

台南縣西拉雅文化協會發言人 Uma Talavan(漢名:萬淑娟,西拉雅族)也回應,「熟」註記是目前最無爭議的認定標準。自身無「熟」註記的施正鋒教授也建議,有「熟」註記者應優先認定,再逐次認定沒有「熟」註記的族人,加拿大、美國對於原住民族的認定也是採取如此漸進的方式承認。但「絕對不會放棄沒有『熟』的人!」Uma 強調。

 

平埔就是原住民族,族人強烈反對另設平埔族群委員會

另行增設平埔族群委員會,是實質否定平埔原住民族為臺灣原住民族的事實…… 真相只有一個,那就是平埔就是原住民族!

會議第二大重點,便是針對原民會過去一年所提出的三個平埔正名方案進行討論。

原民會所制定的三大正名方案如下:

甲、讓平埔族群族人登記直接納入現行制度的「平地原住民」之中,而需刪除《原住民身分法》第二條第二款「登記平地山胞」之要件。

乙、在「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之外,再新增「平埔原住民」,需增列《原住民身分法》第二條第三款「平埔原住民」身分別,並額外制定《平埔原住民身分認定條例》及《平埔原住民發展條例》。

丙、創設「平埔族群的身分認定」,行政法制上區別於原住民族,並另行制定《平埔族群認定條例》及《平埔族群發展條例》。

絕大部分族人及專家學者均強烈反對丙案,因丙案的執行將在原住民族委員會之外,比照客家委員會另行增設平埔族群委員會,是實質否定平埔原住民族為臺灣原住民族的事實。在場學者均表示,荷蘭人等最初殖民者來台,首當其衝的便是平埔原住民族,「真相只有一個,那就是平埔就是原住民族!」

曾任原民會平埔族群事務推動小組副召集人暨吉貝耍部落族人 Alak Akatuang(漢名:段洪坤,西拉雅族)亦透過代表人對丙案表達強烈反對。Alak 認為乙案是底限,「但也應該要有落日條款,在平埔族群文化語言復振一定程度後,從平埔原住民轉為平地原住民」。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1280"] 共識會議中,大部分族人及專家學者均強烈反對丙案,認為丙案將實質否定平埔原住民族為臺灣原住民族的事實。(圖片來源/賴清德粉絲專頁)[/caption]

 

學者:事在人為,政府不需修法即可為平埔正名

所有原住民權力的取消,都必須透過正式法律,而不是一紙行政命令就可以取消。

在法源上,包含永信法律事務所林永頌律師在內的許多專家均指出,若原民會或國家有誠意要讓平埔正名,根本不需要修改法律。《原住民身分法》第 8 條即明示:

「依本法之規定應具原住民身分者,於本法施行前,因結婚、收養、自願拋棄或其他原因喪失或未取得原住民身分者,得檢具足資證明原住民身分之文件,申請回復或取得原住民身分。前項當事人已死亡者,其婚生子女準用第四條第二項及第七條之規定。」

Alak Akatuang 亦提到 2015 年三月一項判決中,臺北市一名吳姓泰雅族婦人已故父親為泰雅族人(祖母)與閩南人(祖父)在日治時期通婚所生,卻因從父姓而使其原住民身分遭戶政事務所撤銷,經向高等法院提出行政訴訟後,合議庭認為《原住民身分法》立法意旨為落實「血統主義」精神,認定吳婦的身分遭撤銷於法不合,判吳婦勝訴。Alak 表示以此判例,所有日治時期登記為「熟」的族人早就可以回復原住民族身分,端看政府有無誠意為平埔正名。

平埔權益促進會會長潘紀揚(巴宰族)也以國際人權實務為例,指出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也承認平埔族群為原住民族,不管是否語言文化仍有什麼程度的存留,北美原住民族的認定也是如此比照。

對於目前部分人士不斷強調平埔原住民族身分喪失是因為 1956-1957 年短短兩年中透過四次行政命令的補登記,族人都未前往登記,因而無法取得身分,施正鋒教授重申《原住民身分法》從未規定原住民族身分應在何時登記。而以加拿大的經驗而言,所有原住民權力的取消,都必須透過正式法律,而不是一紙行政命令就可以取消,「國際上,從沒有人用個行政命令就說你不能成為原住民。」並再次強調原民會推行的丙案「萬萬不可行,是要將平埔永遠排除在原住民族身分的圈套。」

 

有礙觀感所以女人與黑人不可投票?原民會「歷史情感說」惹議

我們應該要去增編預算,要去調整我們組織架構,而不是違法地搞分化的動作……,來否定我們應有的人權與存在!

對於族人數十年的訴求,原民會副主委 Tunkan Tansikian 首先肯認平埔原住民族在原住民族運動上的努力與貢獻,並對於未及時為平埔原住民族正名致歉:

「歷史上,各個殖民政權把我們(原住民族)分成生和熟,後來又分成高山和平埔。但現在(已正名)原住民族很幸運,有在座許多鄉親的協助,終於獲得自己命名的權力,可以稱自己是『原住民族』。我必須要說聲抱歉,因為一路走來,我們忘了把一路上被殖民政權分開來的手足同胞拉進來。」

「但歷來殖民者在平埔族及現在原住民中間所設下的各種行政手段及障礙,很多感情的事情,我們真的還沒有完全處理好。」「這真的不是一個法律問題,這是一個歷史傷害與歷史情感,(事關)現有原住民族的感情的問題」

(Tunkan 副主委發言逐字稿請見 註4)

Tunkan 副主委再次的「歷史感情說」遭到在場族人一致抗議。六重溪部落營造員潘麒宇(大武壠族)即憤怒表示,身分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權力,「為什麼可以用其他人的觀點去扭曲、否定他人與生俱來的身分?」

事實上從歷史來看,族群的概念是直至當代才演繹出來的,在以往一個部落即一國家的政治觀念上,許多當代認同為同一族群的不同部落間也常長年互相仇視、征戰,歷史上也曾發生不同的原住民族部落與殖民者結盟,導致平埔原住民族被滅社或因而流離失所的史事。在場學者也以百年來的人權史實為例:

「當年黑人要爭取投票權、女人當初想投票,也都有一堆既得利益者反對,也有人站出來說傷害他們的觀感。但歷史對於人權、對於公平利益,是要隨著國家文化的開化在往前走,而不是因為既得利益者或其他人的觀感,就因而裹足不前。」

族人潘經偉(馬卡道族)更引援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嚴正抗議:

「人權宣言裡就有說,政府不得去分化現有原住民族人權,但今年辦的三場座談會,原民會不斷強調我們會瓜分政治資源,這是違法的,不是原民會該做的!

原民會要做的,是真正站在全國原住民族的高度,去告訴現有已正名族人,接下來有幾萬原住民要加入我們的大家庭,我們應該要去增編預算,要去調整我們組織架構,而不是違法地搞分化的動作,或是不斷私下強調過去個人或特定部落間的糾葛,來否定整個族群應得的人權與存在!」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1024"] 高峰會中,族人與專家學者均數度引援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說明政府遲遲不承認平埔為原住民族的作法乃違法且背離人權。(圖片來源/Rainforest Action Network,CC Licensed)[/caption]

 

原運路遙,學者提醒應共同對政府發聲

目前 16 族官定原住民族僅佔 2% 臺灣人口,在政治與人權訴求上常處於孤立無援的現況,族人也應反思該如何爭取更多手足的支援。

對於平埔原住民族與目前 16 族已正名原住民族的關係,賴市長強調,「(平埔)族群的手一定要牽在一起……,連其他 16 族的手也要牽在一起。 」

施正鋒教授也舉例知名語言學家、中研院語言所李壬癸院士認為泛西拉雅語與阿美語的關係在所有臺灣原住民族的語言分類中是最接近(註5),「一開始殖民者讓我們說閩南語,後來說國語,以後會不會變成說英語?但實際上,我們都是族親。」並以大武壠族 18 世紀因受殖民者壓迫而避走花東縱谷時,便是在布農族人的帶領下翻過中央山脈來到關山、玉里屯墾為例,說明臺灣原住民族間的複雜情感關係。

平埔原住民族的正名固然渴望得到已正名 16 族原住民族的支持,但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吳錦發處長(客家人)也重申:

「當初原運如果只有原住民族參加,沒有平埔、閩南、客家等其他族群的參與支持,它會成功嗎?」

他認為目前 16 族官定原住民族僅佔 2% 臺灣人口,在政治與人權訴求上常處於孤立無援的現況,族人也應反思該如何爭取更多手足的支援,而非顧及眼前利益而忽視手足的人權,將潛在的支持勢力往外推。

 

本次會議邀請各政黨代表出席,最後僅民進黨派代表列席,蔡英文也是唯一一位承諾推動平埔正名的總統候選人,但有鑑於過去原住民族權益常淪為政黨選舉下的犧牲品,長期推動馬卡道族文化復振的吳錦發處長也在高唱一曲馬卡道語祭歌後強調:

「運動的層次應該要拉得更高,要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臺灣有一群人叫平埔,包含了十幾個種族,他們在幾百年來,是怎樣被忽視、怎樣被抹煞、失去了語言、失去了身分、失去了種種的歷史與地位,然後用這種力量反過來問我們政府:你要建立的是一個什麼樣的政府,你到底想建立的是一個什麼樣的國家?」

[caption id="attachment_7170" align="aligncenter" width="470"]DSC_0171 大武壠族 18 世紀因受殖民者壓迫而避走花東縱谷時,便是在布農族人的帶領下翻過中央山脈來到關山、玉里屯墾,說明臺灣原住民族間的複雜情感關係。[/caption]

 

三項決議:「熟」優先判定並實質要求政府支持平埔正名

比照臺南市政府承認「熟」註記之平埔為原住民族,以民間力量要求地方,以地方包圍中央。

本次會議長達 3 個多小時,最後做出三項共識決議:

一、平埔原住民族的身分認定,先以日治時期有「熟」註記為優先判定。

二、要求各總統候選人將平埔正名為原住民族納入政見,以此監督政府。

三、族人應要求所屬的各地方政府先允許「熟」身分註記,並比照臺南市政府承認「熟」註記之平埔為原住民族。

 

目前臺灣各地方政府中,僅臺南市政府及花蓮縣富里鄉允許平埔原住民族依據日治時期戶籍謄本記錄,於身分證記事欄登記為「熟」,並承認其為市定原住民族及鄉定原住民族;另高雄市政府允許「熟」註記,但尚未承認平埔為市定原住民族。

據 1935 年日本政府平埔人口調查,當年「熟蕃」人口為 57,812 人,而以現今登記「熟」最踴躍的臺南縣政府為例, 2009 年申請註記為「熟」者僅 12,478 人,因此族人也在會中提醒各地平埔原住民族人應踴躍登記,或積極要求各地方政府接受「熟」註記,以民間力量要求地方,以地方包圍中央,逐步落實平埔正名。(註6)

 

附註

  1. 多數臺灣原住民族無姓氏概念,許多原住民族人(不限平埔原住民族)曾被賜姓「潘」。
  2. 為強調平埔非單一族群,本文一律將口語「平埔族」改為較符合今族人認同之「平埔原住民族」或「平埔族群」。
  3. 目前已正名之花東地區噶瑪蘭族人均從阿美族獨立出來,而在原鄉宜蘭縣的噶瑪蘭族,還有其他縣市少數原本未被歸籍阿美族的噶瑪蘭族人,至今尚不被承認為原住民族。
  4. 原民會副主委 Tunkan Tansikian 發言逐字稿如下:
     
    「我覺得很榮幸可以接受邀請,代表原民會,代表林江義主委,在今天聽各位的意見。

    其實我昨天才在花蓮鯉魚潭的玉山神學院,他們才在辦一個原住民族紀念 30 週年研討會,會議裡面就是一些專家學者和原住民朋友,各種議題當中同時也在談平埔族群議題,由此可以看到,我們現有原住民的鄉親朋友,我們絕對沒有忘記各位。(鼓掌)

    早在民國 96 年,當時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博士,為了我們現在所討論的相關議題,設了一個起點,叫做身分權益雙軌制,但是語言文化復振先,在過去這幾年當中,我們大致遵循著林萬億政務委員當時所設的起點來展開所有平埔族群語言文化的復振,以及大家最關心的,不管是正名,或是恢復民族身分。

    所謂甲案就是修改相關法律,把各位納入平地原住民,乙案就是加列平埔原住民族。丙案是走比較折衷策略,先承認平埔族群,等待未來看沒有機會往前跳。

    這真的不是一個法律問題,這是一個歷史傷害與歷史情感,現有原住民族的感情的問題,我必須這麼說,在歷史上,因著各個殖民政權,就把我們分成生和熟,後來又分成高山、平埔。但現有原住民族很幸運,也有在座許多鄉親的協助,終於獲得自己命名的權力,我們要稱自己是原住民族。但我必須要說一聲抱歉,因為一路走過來當中,我們忘了把一路上被殖民政權分開來的手足同胞拉進來。

    可是我必須跟各位報告,歷來殖民者在平埔族及現在原住民中間所設下的各種行政手段及障礙,很多感情的事情,我們真的還沒有完全處理好,真的。當然林律師會指責我們會裡面所講的甲乙丙案,我們會裡面要是不負責任的話,我們連甲乙丙案都不提出。希望各位鄉親理解,這是解決歷史問題、重新把歷史傷害彌補,而且想辦法透過一些階段性的策略,讓現有的原住民族以及平埔族群鄉親們,我們再把這個感情找回來。

    否則也有可能,我必須這麼說,一不小心,未來不管哪一個黨執政,真有這麼順利地像林律師所說,我們根本就不用管合不合法,馬上解決這些問題的方式,就把這步跨出去?我必須跟鄉親報告,這不只是行政上的問題,還有司法立法的問題,還有什麼呢?現在原住民族、部落、社會與鄉親的一些問題。

    今天我們在這個地方,我盡量聽各位的聲音,可是我跟各位報告,我今天要是在一個原住民族的場合的話,那又是另外一個…… 所以我們原民會想辦法,在離散的兄弟族群之間,想辦法搭起橋樑,請各位務必要體諒,務必要感激。

    那當然,我們會裡面綜合規劃處王處長也在這個地方,我們會裡面的平埔小組,我們現在正在想辦法把甲乙丙案形成的基礎整理成一個政策建議書,在最短的時間完成,交給行政院,希望行政院長官多加考量,多聽聽我們平埔族鄉親的想法。」

  5. 〈從本土到國際〉,《珍惜台灣南島語言》p.42,李壬癸(2010)。
  6. 任何人可憑身分證,至各鄉鎮市戶政事務所,調閱直系親屬之日治時期戶籍謄本電子檔,而不需回到戶籍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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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徐銘駿(大武壠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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