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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朗東:原民會何不直說,你們要保障的私人土地其實是財團利益

by MataTaiwan_author

  涓滴效應(編按1),是指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其他人也雨露均霑的假設,建築在公平的稅制與文化法治的凝聚力上;但現實是,低廉的資本利得稅、殘缺的本土認同,造就的只是財團的資本累積快、外流多,留在台灣這塊土地的,就只有被破壞後不再回來的自然瑰麗與文化資產。 從這個基礎觀念出發,來看原民會的《原住民族土地及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草案(下稱「劃設辦法」),你就很能理解原住民族為甚麼要在凱道抗爭,為甚麼要感到憤怒…… 那是對偽善政策的權威傲慢,感到的失落與無奈。   法律本無將私有土地排除於傳統領域 [epq-quote align=”align-right”]《原基法》並沒有對「傳統領域」做出明確定義……結果被原民會亂解釋成為「只有公有土地,才需要跟我討論,私人土地要怎麼搞,我無權干涉。」[/epq-quote]過去的《原住民族基本法》(下稱「原基法」),對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定義曖昧帶過…… 但這未必是個壞事,沒有明確定義,多了輿論空間。台東都蘭灣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全境屬於阿美族傳統領域,這給了環團有了強力的輿論施壓點,暫時阻止了自然環境的破壞。最後環評還是在去(2016)年 6 月 29 日過了,環保署把皮球丟給原民會,說現有的環評制度本來就沒納入原民考量。 然後軟趴趴的原民會在上週的 2 月 23 日說話了,說「邁出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的第一步」,這真是跟蔡英文去年跟原住民族道歉相互呼應 ── 表面低頭道歉,背後射你一箭。   原民會在玩甚麼把戲呢?不過是愚蠢的法律文字遊戲。原基法》並沒有對「傳統領域」做出明確定義,但是《原基法》第 21 條有提到,政府或私人要用到原住民族土地,如果是公有土地,部落有「知情同意權」。 請注意,《原基法》第 21 條,沒有說「公有土地=傳統領域」,也沒有說「只有公有土地,才有知情同意權」,只有說「公有土地有知情同意權」,但是私人土地呢?沒有講,不知道。 這個差別可大了,《原基法》的意思是「我家的院子你要用可以,在公有土地上,影響比較大的時候,要跟我討論一下。」結果被原民會亂解釋成為「只有公有土地,才需要跟我討論,私人土地要怎麼搞,我無權干涉。」── 前者叫「例示」,後者叫「列舉」,我不知道原民會基於甚麼樣的法律解釋方法,可以搞偷天換日。   傳統領域與私人產權並不衝突 [epq-quote align=”align-right”]你有聽過私人土地就不用環評嗎?…… 甚麼叫做「與私人財產權產生衝突?」你原民會不如擺明了講「與觀光飯店財團的政商利益產生衝突?」 [/epq-quote]原民會的說法是甚麼呢?他們說私人土地如果列入傳統領域,會「與憲法第 15 條保障私人財產權產生衝突,恐引發爭議並產生執行上困難……」(編按2)   要知道原民會的說法有多荒謬,必須先建立一個簡單的觀念:原住民的傳統領域,不是現代社會的私人產權概念,有點接近共有,或者說,傳統領域是一種「由原住民族為主體所進行的環評」。 你有聽過私人土地就不用環評嗎? 你有聽過私人土地就不用符合都市計畫規定嗎? 甚麼叫做「與私人財產權產生衝突?」你原民會不如擺明了講「與觀光飯店財團的政商利益產生衝突?」   傳統領域就算是私人土地,你是土地所有人,要蓋個小倉庫,要弄個開心農場,也不用甚麼都要原住民族同意,只有大規模的土地運用,像是挖礦、蓋機場、發電廠、捕捉野生動物……才涉及到原住民族的知情同意權。 原住民族對傳統領域的環境保護能力,與現代社會的環評制度,誰優誰劣,我想不必辯證吧。在原住民族自給自足的年代,有環境污染的問題嗎? 我們如果能夠理解傳統領域的知情同意權,近似一種原住民族的環評的話,我們就會發現原民會的解釋,說與私人產權衝突,是包藏禍心、分化族群 ── 好像說台灣有一半土地是傳統領域,就要叫漢人要跳到海裡…… 有原住民這樣主張嗎? 不管是私人土地還是公有土地,都要經過政府環評,都要符合都市計畫,這有侵犯到任何人的私人產權嗎?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640"] 部落「知情同意權」跟「政府環評」這兩套機制並不衝突,反而是雙重保障,就降低了土地被不當開發的風險。(Credit: www.twtaitungfoto.com TERMEZZI / CC BY-NC 2.0)[/caption]   原民會要保障的其實是財團利益 「知情同意權」跟「政府環評」這兩套機制不但不衝突,而且是雙軌保障。只要是機制,當然有失靈的可能;政府環評可能在官商勾結下放水、知情同意權可能被少數部落濫用…… 但雙軌制度,就有雙重保障,就降低了土地被不當開發的風險。 更進一步講,傳統領域的知情同意權,並不排斥所有形式的觀光產業,只要觀光產業能夠與原住民族的文化型態共生,與林場、獵場、祭場、農耕等功能並存,旅客一樣可以進入。   原民會所要保障的私人產權,導向的是全球化資本主義的開發思維,是破壞天然資源、短視近利的做法,可以帶來現代主義的渡假村,卻扼殺了與原住民族文化與環境保存的共生可能。 即使用功利的經濟發展思維,那也是「先有本土化,才有國際化」。現代主義的建築,每個先進國家都有,而且蓋得比台灣更好。尊重傳統領域的共生發展思維,才是全世界獨一無二的資產。   更別提,整個東部在中資轉港資大舉入侵下,已經變成中國人的後花園,經濟命脈掌握在中國手裡,這就是蔡英文政權下,原民會想要的「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已邁出第一步,劃設傳統領域大步向前走」? 表面上是給予原住民族權益,事實上是扼殺了私人土地上,知情同意權的運作可能。不進反退,還洋洋得意,好像已經聖上施恩:「道歉都給你了,土地都劃好了,你還想怎麼樣?」   這種政治操作手法,拿去騙騙死忠粉絲可以,要說服現代公民,省省吧。 (本文經原作者溫朗東授權轉載,原刊於溫朗東臉書。非經原作者同意,不得轉載。)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640"] 原民會所要保障的私人產權,可以帶來現代主義的渡假村,卻扼殺了與原住民族文化與環境保存的共生可能。(Credit: www.twtaitungfoto.com TERMEZZI / CC BY-NC 2.0)[/caption]   編按

  1. 涓滴效應(Trickle-down theory)此經濟術語指在經濟發展過程中並不給予貧困階層、弱勢群體或貧困地區特別的優待,而是由優先發展起來的群體或地區通過消費、就業等方面惠及貧困階層或地區,帶動其發展和富裕(MBAlib)。但由於此主張反對以徵稅手段減少社會中的貧富差距,甚至反對對貧窮階層進行社會救助,因此在左派人士討論政經問題時,也多含貶義或用於諷刺(Wikipedia)。
  2. 見原民會 2017.02.28 新聞稿:❮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已邁出第一步,劃設傳統領域大步向前走❯。
  參考資料   延伸閱讀   關於作者 溫朗東,「相對論 udn Debate」執行主編,自由台灣黨政策部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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