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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屏蔽的鄉土、勞農大眾與原住民

by admin

  你們現在能在學校學習臺灣的歷史,不是容易的事。 從有近代教育以來 100 年,臺灣人在學校沒辦法學習自己的歷史。日本時代,學校教日本歷史,不教臺灣歷史,倒是非常注重鄉土教育,教導孩童認識「本島」。戰後黨國害怕臺灣人認同臺灣,教育中沒有臺灣歷史,也沒有臺灣鄉土。鄉土是人們真實生活的所在,卻被黨國屏蔽了;中國才是故鄉,學生在學校認識遠處的山川、歷史、文化,對自己身邊的環境毫無所知,甚至鄙視它。  黨國為了確立統治的正當性必須「反共」,因此「保密防諜」、「反攻復國」、「民族救星」、「復興中華文化」的口號到處都是;學生寫作文,結尾一定要往這些方向寫,才能得高分。這樣的教育不只無法培養獨立的思考,反而養成「揣測上意」(師長、統治者的意思)的非公民精神,更糟糕的是打造出一群言行虛假的成功者。他們不管自己相信不相信,都要講得、寫得很相信,也要讓別人相信,這樣才能在升學管道和社會階梯中往上爬,也就是說,教育教導學童為了成功要「工具化」一切。誠實不重要,達成目的才重要。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300"] 「統一對朱毛共匪及有關名稱要點」(資料來源:秋惠文庫)
這是 1957 年 9 月 26 日內政部通知全國團體必須統一對匪的稱謂時,附上的文件。這份公文現在被當成古董收藏,但親愛的讀者,這在當時可是要嚴格奉行的,它規範了人民的思想和表述,不能簡單看過去。如果我們對這種思想控制的方式毫無警覺,它可能又會悄悄回來。附帶一提:「朱」不是紅色,指朱德(1886 – 1976),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解放軍,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重要的領導人之一。另外要注意的是,黨國原先的口號是「反共抗俄」,俄指蘇聯,但 1970 年以後中國和蘇聯交惡,就拿掉「抗俄」,改為「反共復國」。[/caption] 世界上專制集權統治下,教育是一種「複製」的機制,被教育成功的人,會以同樣的方式再去複製一批人。戰後臺灣的教育也是這樣,考試靠記誦,升學成為一種篩選的過程,吸收越好的人越能考得好;反之,就會被淘汰。當然,總有少數人是例外,只是絕大多數的人是同個模子出來的。黨國培養出來的菁英,大多不認同鄉土,相信中華文化優於一切。由於什麼都是「工具」,學生時代喊「反攻大陸」最大聲的,若現在最親靠中共政權,也就不奇怪。 當前掌握臺灣政治的世代,接受的就是這樣的教育,和你們很不同,你們要了解這點,才能不被帶著走。  

被屏蔽的鄉土

他們最不滿的是,同樣是國軍,受到的對待和「榮民」差別非常大,簡直無法比。

黨國屏蔽了很多社會的現況和真相。媒體報導一元化,掉落歷史夾縫的人群,被排除在人民的認知之外,「臺籍國軍」就是一個例子。 戰後初期,國共內戰打得很慘烈的時候,很多臺灣人(閩、客、原住民)被招募,或連騙帶擄,去當國軍,他們被送往中國大陸打內戰,沒死的被共軍俘虜成為解放軍,後來又送去打韓戰;幸而沒死的,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整得很慘。倖存者要到 1990 年代才回得了故鄉,但黨國不聞不問。他們最不滿的是,同樣是國軍,受到的對待和「榮民」差別非常大,簡直無法比。   榮民是「榮譽國民」的簡稱。中華民國國軍退役的軍官、士官、士兵,符合一定規定(如服役 10 年以上),可申請「榮譽國民證」,由政府提供就業和生活的各種照顧(軍官退伍可參加特考)。退伍軍人軍階不同,將軍退伍,只要符合規定,也是榮民;不過,一般人觀念裡的榮民,指位居社會底層的外省籍退伍老兵。 國共內戰時,很多軍隊的年輕人,甚至還沒成年,是拉來的(強拉、擄掠、拐騙等),他們隨著國民黨政府撤退來臺灣,一度被禁止結婚,等規定放寬後,因條件不好而無法成家,如學歷低、年紀大、無一技之長等;能結婚的,對象大抵是更弱勢的女性。在這裡,我們看到 60 萬外省籍軍人的階層分化 ── 有的屹立在社會金字塔的頂端,有的成為「一般人」,有的淪落到極卑微的底層。  

勞農大眾

農民收入不夠維持生活,他們的子女只好出外尋找工作機會,正好提供了工廠廉價勞力,符合當時「以農業培養工業」的政策。

戰後臺灣是擁有廣大農村人口的農業社會。「三七五減租」和「耕者有其田」政策,對佃農固然有幫助,但一個小島突然來了約 130 萬軍民,糧食嚴重短缺,政府透過「肥料換穀」制度來解決問題,土地改革的好處被抵銷掉。當時農業很需要的化學肥料由政府全面掌控,農民只能按照官定交換價格,用稻穀來換取。交換價格嚴重不合理,農民等於被徵收看不見的重稅,稻米價格又被刻意壓低;農民收入不夠維持生活,他們的子女只好出外尋找工作機會,正好提供了工廠廉價勞力,符合當時「以農業培養工業」的政策。 農村子弟為了餬口,離鄉背井來到都市的工廠做工;1950、60 年代很多流行歌曲講男子流浪到臺北,懷念故鄉,想念媽媽和情人,雖立志成功卻難免感到希微(寂寞)。不只男性,許多女孩到工廠當女工。有一首臺語老歌〈孤女的願望〉,改編自日文歌,敘述一個少女向路人問路,打算到臺北當女工。小女孩陳芬蘭,以純真、童稚的美麗嗓音,打動大街小巷庶民的心。1973 年秋天,一群通勤的女工搭船要到加工區工作時,船隻翻覆,25 人落水而死。她們都還沒還結婚,合葬在一起,所在地現在是高雄勞動女性紀念公園。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470"] 勞動女性紀念公園,位於高雄旗津。(圖片來源:sun_line,CC Licensed)[/caption]  

原住民

戰後實施「山地平地化」政策,也就是文化漢化、經濟資本化等等,加上工業化的腳步節節進逼,原住民社群受到結構性的衝擊。 戰後原住民的土地,早經非法侵佔,在政府陸續開放開發之下,流失更加嚴重。原住民靠山林農作收入無法存活,導致兒女必須下山到都市謀生。如果都市對來自鄉村的庄腳人,像個黑暗的叢林;對來自山區的原住民,更是加倍黑暗。 那是個對弱勢人群充滿歧視和偏見的時代,除了剝削之外,也還是剝削。原住民青年到城市賣體力做粗工:運貨、綁鐵筋、跑遠洋漁船……。威權時代,嚴密管控人口流動,雇主扣住身分證,就能控制人身,許多部落青年掉入騙局、被壓榨,都是因為這一張小小的長方形證件。1986 年發生鄒族少年湯英伸殺人的慘劇,震驚社會,引起許多人的同情,但救援不成,第 2 年 19 歲的湯英伸終被槍決。 在悲慘世界,部落少女淪落到都市最黑暗的角落。排灣族盲詩人莫那能為妹妹和無數同命女孩寫了一首詩,最後一節這樣結束: 

「當鐘聲再度響起時 爸爸、媽媽,你們知道嗎? 我好想好想 請你們把我再重生一次……」

那是我們社會(不是她們)恥辱的印記。  

小知識

一、臺籍國軍 1945 – 1949 年之間,到底有多少臺灣人加入中華民國國軍而被派到中國大陸打國共內戰?仍是個謎。 許昭榮(1928-2008)是前臺籍日本兵,也是臺籍國軍,他估算,約 1 萬 5 千臺灣人子弟被派到大陸剿共,1 萬人戰死;1949 年隨國民黨政府撤退回臺的只有 400 多人(以上數目還欠缺文獻佐證)。 1987 年,許昭榮到中國大陸尋找戰死的戰友屍體,才驚知還有很多臺籍國軍滯留在中國各地。他們當中有些人陸續在 1990 年代返臺;當時連要回來臺灣,都困難重重,更不要說有什麼肯定和優待了。 「第一屆許昭榮文學獎」(2013)佳作〈嘉奪〉,是臺東成功阿美族武成榮(族名 Katu,1927-)的口述自傳,很值得參考。他和部落青年被騙去當兵(說是讀 3 個月的書,就有好工作),經歷的只能說是野蠻。他在徐州作戰時受傷,抓住機會,幸得返回臺灣。他的部落(旮祭來)有 40 多人去當兵,30 多人被送到中國大陸,最後 5、6 人活著回來。同部落的陳春雨家,三兄弟去當兵,只有他一個人回來。 臺籍日本兵、臺籍國軍,都是臺灣子弟被統治當局送到戰場出生入死;他們當中有人穿過三種軍服:日軍、國軍、解放軍,然後被國家和社會遺忘,不知「為何而戰?為誰而死?」許昭榮必須以 80 歲的身軀自焚才為他們保住一塊招魂和慰靈的地──高雄旗津「戰爭與和平紀念公園」。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470"] 戰爭與和平紀念公園。(圖片來源:Anav Rin,CC Licensed)[/caption]   二、湯英伸案 湯英伸,阿里山特富野鄒族人,白色恐怖遭槍決的湯守仁是他的叔公。 湯英伸就讀嘉義師專,因故休學,1986 年初離家到臺北謀生。他根據報紙廣告,應徵西餐廳的工作,沒想到落入地下職業介紹所的陷阱;他被帶到洗衣店工作,欠下 3 千 5 百元介紹費。雇主扣留他的身分證,又逼迫他超時工作,和奴工差不多。9 天後湯英伸和雇主起衝突,在意識不清的情況下,殺死雇主一家三口。案發後,湯英伸前往警局自首,最後被判死刑。 由於這件事牽涉到長期以來漢人對原住民的歧視、詐騙和剝削,引起社會高度關注,許多人士投入救援行列,並向總統蔣經國請願,希望能「槍下留人」,但最終失敗。 湯英伸對自己做的事深切懺悔,死時手中緊握著聖體十字架,十字架上端因受刑的苦痛而扭歪。 附帶一提,歌手/演員高慧君的祖父是高一生,外公是汪清山,她的媽媽和湯英伸的媽媽是姊妹,因此她和湯英伸是表兄妹。他們都來自白色恐怖多重受害的家庭。 親愛的讀者,你能想像活在事件後加倍創傷中的情境嗎?    三、詩人莫那能  莫那能(1956-),臺東達仁排灣族詩人,漢名曾舜旺。他的一生經歷了很多不幸:小時候媽媽過世,國三時爸爸為人頂罪而坐牢。國中畢業,要考軍校才知道視力有問題。16 歲時,為了生活就到都市謀生,受到拐騙和剝削,做過很多粗重、沒有尊嚴的工作,承受職業傷害、車禍,並且罹癌,最後雙目全盲。他的弟弟因為受不了老闆的欺凌和壓榨,殺傷老闆;為了沈重的賠償費,妹妹淪為雛妓。莫那能為了尋找、營救妹妹,吃盡苦頭。少年讀者,你能想像這樣的人生嗎? 莫那能的詩集《美麗的稻穗》收有正文引的這首〈鐘聲響起時──給受難的山地雛妓姊妹們〉,以及〈流浪──致死去的好友撒即有〉和〈親愛的,告訴我──給湯英伸〉,在在刺痛我們的良心,要求我們誠實地面對過去和現在正在進行的惡與不義。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470"] 莫那能(圖片來源:安比小姐。,CC Licensed)[/caption]   四、原住民的土地問題 原住民的土地問題很複雜,在這裡我們只能列出要點,希望少年讀者能留意臺灣歷史上「土地不正義」的問題,為建立公義社會而努力。   (一)日本時代 1、原住民地區(蕃地)被收歸國有,再從中撥出一部分土地給原住民利用,稱為「蕃人所要地」,這也就是一般概念中的原住民保留地;1930 年代保留地占全部蕃地的1 7%。此時保留地土地的大小,以社或部族人口數計算,基本上,仍維持社和部族的領域觀念。 2、保留地之外的國有地,很大部分是原住民被集體遷徙(集團移住)後,「讓」出來的。(國民黨統治時期也是不斷進行遷村。) 3、原住民地區(蕃地)和一般行政區分開治理。   (二)戰後 1、戰後初期到 1950 年,大抵沿用日治時期「蕃地」管理方式,之後就很不一樣;在概念上,之前和之後是:集體使用領域 vs. 個人土地財產。 2、日治時期「蕃地」是由各原住民領域組成,戰後用漢人的社群組織原則,劃分為分屬 10 幾個縣市的 30 個「山地鄉」和 25 個「平地原住民鄉鎮」,喪失原住民各民族或部落的概念和功能。(2010 年「五都升格」後,有 5 個山地鄉變成都下的區。) 3、1950 – 1960 年,政府確立開發先於保護的原則,平地商人和資本進入山地;平地人違法占用保留地的問題逐漸惡化。1958 年第一次「清理」「平地人民使用山地保留地」的情況,其實所謂「清理」,就是「就地合法」,讓非法占用變成合法。1990 年以前共 6 次的「清理」,都是如此。 4、1960 年之後,關於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和日治時期有很大的不同,開啟了非原住民(團體或個人)入山開發的合法管道:舉凡平地公私營工礦、農林、漁牧等事業機關或個人,「為開發山地資源利用山地保留地」,只要「不妨害山胞墾殖及山地行政」,都可以經核准租用使用保留地。 5、1966 年之後,為了發展觀光業,入山管制局部開放。此外,保留地確立以私有為目標,破壞傳統共有領域制度和觀念。雖然私有化後,禁止賣給非原住民,但假借「人頭」(讓別人用自己的名義去做某事),或私下訂定契約,造成保留地流失,由漢人實際控制土地。(本書第三篇第三章「小知識」提到的例子,看來是私下抵押;名義上,土地還是原住民的,但實際上已喪失了。)  6、1966 – 1990 年之間,保留地管理辦法主要包括:逐步由原住民取得保留地所有權、成立鄉公所土地審查委員會(土審會;很難代表原住民的利益)、大幅放寬平地公私營企業與個人開發保留地,以及平地人民違法使用保留地持續就地合法化。 7、1990 年以後,由於原住民三次「還我土地」運動的影響,政府作出回應,如增編保留地、規定土審會委員 4/5 必須為原住民等,但基本上仍往擴大開發項目的方向前進。長期以來非原住民非法使用或占用的問題,仍沒獲得真正的解決。
以上根據林淑雅,〈解/重構臺灣原住民族土地政策〉(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博士論文,2007),第三章 現行原住民保留地制度評析。  
國家政策向開發傾斜,人民無所不用其極的非法行徑,都是癥結所在。「人頭主義」更是看不見的惡源,希望你們這一代不會再延續這種惡習和壞行為。

(本文為《少年臺灣史──寫給島嶼的新世代和永懷少年心的國人》書稿選刊:第五篇第七章,獲原作者周婉窈教授授權轉載自《臺灣與海洋亞洲》。文內小標為《Mata‧Taiwan》編輯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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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安比小姐(CC Licen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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