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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邦樹》被遺忘的半島原住民:狩獵為食的罪不該比摧毀整座森林大,但這些人對森林的記憶卻被迫消逝

by tapang.rainforest

(編按1)及「Bumiputra / Native」,而西馬原住民則被稱為「Orang asli / Aborigine」。Asli 原為阿拉伯語,意為「本源」(asal),顧名思義,西馬原住民可視為半島的本原民族。 一般上,半島原住民被劃分為 3 大類,即小黑人(Negrito)、Semoi 與原馬來人(Proto-Malay);而這 3 大類又可進一步劃分為約 18 個部族。據知,在 2008 年,其人口為約 185,000 人,約占總人口的 0.5 %。根據原住民事務局(JHEOA,設立於 1954 年)的資料,在 2000 年,有 53.8% 信仰傳統的部落信仰/宗教;16.8% 為穆斯林;7.4% 為基督教徒,無宗教信仰者 17.6% 及其他 4.5%。 或許是人數少的原因,大馬人(編按2)一般上並不註意西馬原住民這個群體,而實際上,他們也是全民中,最被忽略的少數群體,可說比東馬的原住民更被忽略。盡管他們也被歸類為「土著」。說起來,東馬的原住民,也常抱怨他們是「其他土著」或「少數/弱勢土著」,以別於占人口多數與強勢的馬來族。 伸言之,「土著」這用語不但把國民分為「土著」與「非土著」,土著中也有強勢與弱勢的分類。這就是大馬的政治現實。   因一位人類學家的浪漫而生的原民法令

族人以夢為鑒,認定他是部族的拯救者;而他也接受了這一身份。

包含了西馬原住民(Aborigines / Orang Asli)的定義以至權限的原住民法令(Aboriginal Peoples Ordinance)製立於 1954 年,於 1974 年第一次修訂,改名為《Aboriginal Peoples Act》。其起源可追溯到 1939 年的《霹靂原住民部落法規》(Perak Aboriginal Tribes Enactment),由 1939 到 1954 到 1974 至今,扮演了「保護」、「防御」、「發展」這三種角色。 1930 年,英殖民年間,23 歲的人類學家帕特·努恩(Pat Noone)剛從劍橋大學畢業,滿懷壯志,遠渡重洋到馬來半島太平博物館就任現場人類學家一職。在殖民者眼中,原住民研究的價值,貴於未開化。熱血青年努恩認為自己在這些未為人所知的民族身上必能有震驚世界的發現。 年輕的努恩為了更深入原住民的世界,甚至還娶了一名特米亞(Temiar)族祭司的女兒為妻,成為族中的一份子,亦對他的研究對像產生了深厚的感情。族人以夢為鑒,認定他是部族的拯救者;而他也接受了這一身份。他為了保護族人生活方式不被干擾,在報告中對政府隱瞞了丹州金礦的存在。1939 年的法規便產生於這種白人的使命感和學術界不無浪漫的想像中。 隨著 1943 年日軍入侵,努恩離奇失蹤以至死亡,半島原住民的遭遇也進入了另一個階段。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640"] 西馬原住民被稱為 Orang asli 或 Aborigine」,來自阿拉伯語的 asal,意為「本源」。圖為西馬來西亞 Johol Negeri Sembilan 當地原住民。(圖片來源:Amirul Hilmi Ariffin,CC Licensed)[/caption]   英國政府對大馬原住民的收編與控制

今天,原住民事務局還有權決定一個人進入原住民保留區的權利、禁止散佈任何不受當局批准的讀物與映像。

日據時代,原住民遁入深山,曾給予馬來亞人民抗日軍(MPAJA)不少支助。戰後,抗日軍成立馬來亞共產黨(MCP),繼續在森林中游擊,與英殖民政府對抗。這時,熟悉森林環境的原住民突然成了巨大的威脅。 1948 年至 1960 年的緊急狀態期間,英政府想盡辦法對原住民進行監管。1950 年,當時隸屬內政部的原住民事務局成立,半島原住民經歷了可怕的集中營,許多人在惡劣的環境中死去;生還的,則更加奮力與英政府對抗。 英政府嘗到了苦果,思量原住民的支持是獲勝的關鍵,於是費盡心思地收編。 後來帕特·努恩的弟弟理查(Richard Noone)接管了原住民事務局,改變政策,將原住民村落重置到深山裡,由官兵嚴加看守,成為一個個自給自足,亦是人人被禁足的獨立單位。 後來,理查·努恩成立了打擊馬共的原住民特種部隊「Senoi Praaq」,亦成功收編了不少支持馬共的原住民,算是化解了原住民的威脅。制定於這段時期的原住民法令,以 1939 年的法規為藍本,在原來「保護」的骨干上增添了「監控」的意味。 今天,原住民事務局(今改為「原住民發展局」,JAKOA)還有權決定一個人進入原住民保留區的權利、禁止散佈任何不受當局批准的讀物與映像。政府有權徵收任何保留地,條件是必須給予相應的賠償;而賠償的數目,還由當局決定。 緊急狀態解除以後,政府對原住民的管理方式轉入「發展」階段。其對現代原住民生活方式的影響,將會在下文討論。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800"] 約 1965 年以前,一群東馬來西亞原住民受 Richard Noone 指示,組成一支邊境偵查兵。(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CC Licensed)[/caption]   土地,是原住民自由選擇生活方式的權利

馬來人、華人、印度人都有各自進行宗教、祭祀活動的場所,而我們的祭祀儀式中,許多必要的物品都由森林中採集。

原住民法令的變遷見證了西馬原住民的顛沛流離與身不由己。今天,許多原住民社運分子、人權鬥士紛紛站出來,為奪回自己命運的自主權奮戰。 原住民的課題離不開土地 ── 而所謂的習俗地的意義,並非給予什麼特權,而是一群人自由選擇生活方式的權利。   原住民法令,界定了原住民的身分與權利;當中有明文提到,「原住民」的定義,包括了「履行原住民習俗與生活方式」。而這種生活方式離不開土地 —— 離不開森林。 法令中亦指定了「原住民區」和「原住民保留地」之定義:前者為不在固定處居留的原住民進行日常活動的範圍;後者則是定居者居住之地。然而馬來西亞國內現有受政府承認的保留地,範圍並不大,也有獲馬來西亞土地局批準,卻尚未公報為保留地的地區。 2010 年 3 月 17 日,一行原住民浩浩蕩蕩 3 千人,舟車勞頓來到布城向首相提交備忘錄,要求撤銷在 2009 年 12 月當時,未徵求原住民意見就通過的原住民土地授予及發展政策(Dasar Pemberi milikan dan Pembangunan Tanah Orang Asli,DPPTOA):該政策的核心內容主要是從現有的保留地中,授予每戶原住民屋地以及 2-6 英畝的耕種地,種植方式須跟從 RISDA 模式(編按3)。其用意很明顯:將原住民納入金錢經濟生產的流水線。原住民本身對土地並無自主權,更會失去進入森林狩獵、採集林產的權利。 「這個問題其實不難理解」,原住民人權鬥士法麗達對我說,「馬來人、華人、印度人都有各自進行宗教、祭祀活動的場所,而我們的祭祀儀式中,許多必要的物品都由森林中採集。」 森林不僅是他們的糧倉,也是他們信仰的殿堂。失去了以森林為背景的生活環境,原住民文化與習俗都將無以為繼。   近來臉書上的原住民組群裏沸沸揚揚的討論是關於修訂馬來西亞法律第 134 條文,即原住民法令的決策。修訂內容如何,對原住民社會是利是弊,直到最後一刻都未被告知。上週一(2013/7/8),來自六州的原住民代表向鄉村與區域發展部提交訴求,要求有關方面在把決策在國會上討論以前,先給各方原住民一個交代。 是的,原住民也上臉書,這是不是表示他們其實也都不抗拒發展和現代化呢? 但問題不在這裏,問題從來都不在抗拒發展。只是若認為玩臉書的人就必須過著什麼樣的生活,那要是追隨這個指標,我們的社會將趨向單一化。 原住民的文化不應該被典當成金錢。保留一點多元性,他們與森林的聯繫與生活的哲學,將為我們逐日單調的社會帶來一線生機。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640"] 2013 年 10 月,一群來自 Baram 部落的原住民群起抗議砂勞越政府意圖於當地建設水壩的行動。(圖片來源:International Rivers,CC Licensed)[/caption]   原住民對森林的記憶

帶著不滿足的欲望進入森林必當遭難,所以在森林裡,不能提不在現場的食物。

帶著不滿足的欲望進入森林必當遭難,所以在森林裡,不能提不在現場的食物。 我們在捕鳥,在亞答(編按4)葉築的屏風後面屏息。原住民捕鳥,過去用的是答臘樹的樹膠,今天是老鼠膠。她們把膠纏到細細的桿子上,插在淺淺的溪水中 ── 因為 7、8 月是鳥兒們換毛的季節,炎熱乾燥的天裏牠們會降到溪裏洗澡,以消除換毛的不適。 那是法麗達說的。由此族人的祖輩對叢林生物的習性可見一斑 ── 捕獵是細致的活兒啊,能花上一個下午等待!作為捍衛原住民權益的一員勇將,她和她的外甥女們在繁瑣的文書工作、終日奔波的勞碌中也展現了同樣的耐性。聽她解說原住民面對的問題,總是堅定沈穩不亢不卑。在她們身上體現的,是一個民族的尊嚴。 同行的無論是女人、少女還是小孩,在崎嶇陡峭的森林中都如履平地;但過去的森林不是這樣子的 ── 都是參天的巨樹,遮蔽了陽光,於是地上並沒有像今天的雜草叢生。他們的少女和小孩和我們的也無大差別,愛瘋愛陪都愛玩的,只是在森林中比我們多一份泰然自若。兩個小男生都很淡定,哭鬧牢騷是沒有的,穩穩當當地走著,就地取材,自得其樂。   保育的是動物,還是被摧毀的森林

殺死一隻動物作為食物的罪孽絕不該比摧毀整座森林大……,許多今日空有形式的習俗都有其邏輯和背景,是一族、一代人的生活和想望的具像化。

抓到了鳥兒怎麼辦呢?森林人的生活是極簡主義,實用至上,自是不會養鳥了。撞在纏了膠的桿子上,鳥兒們的羽毛粘住了就再也飛不了,那自然是要吃了。 她們拔毛的手勢乾脆俐落,三兩下拔光再丟到火堆上烤掉絨毛。開膛剖腹取出內臟後卸成幾塊,洗凈後串起來直接就在火上烤,烤得香脆了,骨頭也可以嚼嚼吃掉。 宰鳥的過程堪令許多「文明人」大呼小叫,可是吃雞就比較不殘忍嗎?作為一出生就註定了只有被吃掉一途的牲畜和自由奔馳直到被逮住的獵物,哪一個更糟糕些? 事後,他們到溪裏回收沒粘上鳥的桿子。原住民倒沒有什麼好生之德的觀念,只說是鳥粘到沒人吃就浪費了。 森林是他們的糧倉,每次只取剛好的分量,從不多貪一分。狩獵也按季節,給什麼就拿什麼的隨遇而安。從前,確實是取之不盡生生不息的,當然也就沒什麼保育與非保育類的概念。   殺死一隻動物作為食物的罪孽絕不該比摧毀整座森林大。原住民們的祖輩未曾趕盡殺絕過哪種生物,卻為保育之名失去了捕獵與採集的權利。許多今日空有形式的習俗都有其邏輯和背景,是一族、一代人的生活和想望的具像化。 原住民的習俗以森林為中心,森林消失了,習俗也就成了無法解讀的記憶。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800"] 殺死一隻動物作為食物的罪孽絕不該比摧毀整座森林大。原住民們的祖輩未曾趕盡殺絕過哪種生物,卻為保育之名失去了捕獵與採集的權利。(圖片來源:Wikipedia,CC Licensed)[/caption]   編按
  1. 土著:本詞在台灣為對原住民族具歧視的字,然為馬來西亞該國華人對原住民族的慣用語,因此本文部分對該國原住民族稱呼的說明,仍保留「土著」一詞,而不另編改為「原住民族」。
  2. 大馬人:為馬來西亞人的簡稱,指擁有馬來西亞國籍的人士,包括了馬來人、華人、印度人及其他少數民族。
  3. RISDA:常譯為「橡膠小園主發展局」(the Rubber Industry Smallholders Development Authority),透過馬來西亞政府對於小農的資助,使小農的種植多樣化,也加強政府部門如 FELDA(聯邦土地開發局)對於土地開發的影響力。
  4. 亞答:學名水椰(Nypa fruticans),又名亞答樹,來自馬來語 atap(屋頂之意),是一種棕櫚科植物,主要生長在東亞沿海、南亞、東南亞乃至澳洲北部及索羅門群島的熱帶沼澤潮間帶,也是棕櫚科唯一的 水生物種。其嫩果可食用,葉子可以編織及蓋屋。
  專欄介紹:【達邦樹】 達邦樹(Tapang,學名 Koompassia excels,蝶形花科)是一種砂拉越常見的高大樹木 ,生長在東南亞低海拔的熱帶雨林中,高度可達 88 公尺。其樹幹光滑,樹枝離地面 30 公尺,並自然地吸引森林巨蜂來築窩釀蜜。蜂蜜的價值曾經保護它免受砍伐的厄運,當地居民只能採用自然倒下的達邦樹為木材。它是砂拉越受保護的森林品種。 因此《達邦樹|無聲的吶喊》寓意樹木的尊嚴與森林的管理與保育,並希望在社會與法律的護衛下,讓森林繼續存留,扮演生態棲息地的功能,以及供應惠澤人類社群的各種物品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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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圖來源:Amirul Hilmi Ariffin,CC Licen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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