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本文摘自《1921穿越福爾摩沙:一位英國作家的臺灣旅行》
離開福爾摩沙之前,我特別想看看原住民在自己部落裡生活的情形。承蒙外事課官員好意安排,我們得以造訪總督府經營的「歸順」蕃地前哨據點 —— 角板山。(註1)
某天早上 10 點,我們乘火車離開臺北,西行半小時後抵達桃園。往後的路程要乘坐「臺車」,而下定決心輕裝旅行的我們只帶了一個小手提箱。但我卻留意到,越村比我們更勝一籌,因為他什麼行李都沒帶。如我所見,不帶任何東西的他圓滿解決了旅行的一大困擾,那就是行李問題。
若能把自己訓練到這種程度,移動人生將是何等加倍快活、了無牽掛!既不需打包也不需開箱,更不會塞滿長物、徒增困擾,而且不必雇腳伕和付小費。
另一方面,當然也就不會有睡衣和換洗衣物;但你也不可能什麼都帶,況且我在前文也提過,日本旅館提供的和服、拖鞋甚至牙刷都很實用。因此,輕裝旅行對日本人來說更加輕鬆寫意,況且他們還不用經常刮臉。即使從高雄到臺北的長途旅程中,越村的行李也頂多只有一個小公事包,我還注意到裡頭多半放了書本。
我們在桃園照例受到地方官員的迎接,他們為我們備妥臺車和苦力。臺車是一種裝有煞車的輕便推車。一個苦力在平臺上就能操作它。首先,苦力在車後奔跑、推它啟動,接著跳上車駕駛,直到速度減緩再下車推動。上山時需要兩名苦力操作,但下山時好戲才真正上演,讓你完全感受到在(相當簡陋的)私人觀光鐵道上長途旅行的驚險刺激。
鐵軌是軌距約 18 英寸的輕便線,枕木不過是些短木段。目前在福爾摩沙,只有主要城鎮間有道路相通,而城鎮之外的郊區乃至山區,則由這些臺車路線連結起來,全島總長超過 550 英里。不論最初是誰想到以這種方式開拓鄉野,他肯定是個天才,因為在這片幾乎沒有馬匹的土地上,臺車路線遠勝於跑馬小徑(bridle-path);不僅如此,它也成了從山區運送樟腦等物產下山的高明辦法。(註2)
乘臺車旅行
從桃園開始,公路沿線都鋪設了宛如路面電車路線的雙軌臺車道。他們在平台上為我們安放了轎子,我和太太裹著毯子(因為很冷)坐上第一輛臺車,越村和我們的手提箱則隨後坐上第二輛車。接著我們出發上路,我們發覺這是一種讓人愉快的旅遊型態。
行過一段長路、穿越平原,我們逐步上坡,到達俯瞰淡水河的一座山頂,接著雀躍地以飛快的速度下坡。臺車道自此變成單軌且有許多急轉彎,我們不只一次迎面遭遇上行的臺車,但由於煞車功能良好,我們總有時間停車跳下。有次,我們遇上一列滿載甘蔗的臺車,這時我們也得下車,讓苦力把臺車推到路邊,等候障礙排除再回到軌道上。
經過一個半小時的車程,我們抵達淡水河岸,這時的淡水河不過是涓涓細流,沿著寬闊多石的河道流淌而下;一座由填滿石塊的竹籠搭建而成的絕妙長橋跨越其上,這可謂別出心裁又造價低廉的工程典範。
為了讓苦力稍事休息,我們步行登上遠處一座陡峭山丘,山坡上就是大嵙崁(大溪)小鎮。(註3)大溪郡守的管轄區遠達角板山。我們會晤了他的副手和警察課長(身著全套官服並配劍),而我們有先見之明地拿出隨身攜帶的三明治,於是就在公園的一座小小涼亭裡享用戶外午餐(al-fresco luncheon)。當局還十分貼心地派了一名警察送來茶水、香菸和雪茄。我以為明槍易躲、暗箭難防,因此堅持要香菸,越村不顧一切地點起一支福爾摩沙雪茄。
或許是我多想了,但越村抽了幾分鐘雪茄後,似乎變得出奇地沉默,我還留意到他以為沒人看見,把抽了一半的雪茄扔進杜鵑花叢中。
隨後,郡守十分親切地指派一位日本巡查部長聽候我們差遣,在接下來的旅程充當嚮導和通譯,我們聽說他在這個地區已經服務了 13 年。他個性快活、笑容滿面,但不會說英語,後來我發現,他會說的原住民方言也很少。但他的到來讓我們倍感禮遇,而且對越村來說,也是勝過手提箱的旅伴。
我們在 12 點半離開大嵙崁,隨我們上山的每輛臺車也都加派一名苦力,很像早年的公共馬車多加第二匹馬。越村也注意到,將轎子牢固地綁在臺車架上,可減少過彎時重心不穩的程度。但我們仍做了最壞的打算。
路程迂迴曲折一路上坡,現在由越村那輛車打頭陣,有時又向遠遠在我腳下、豐饒的淡水河谷急速下降;那裡不規則形狀的稻田櫛比鱗次,像極一幅巧手拼成的巨大拼圖。我們節節攀登向上,此時已蜿蜒在這些「之」字形山嶺的隆起部位。眼前所見也不再是梯田,而是分割成多塊的耕地—小塊小塊的茶園和稻田,坡上則隨處可見福爾摩沙人以茅草為頂的土屋三五成群。我們在路邊的一處警察駐在所停下,享用茶和香蕉,那兒整齊的花園盛開著玫瑰和杜鵑。
最後,在攀登了 1,500 英尺後,我們終於在下午 5 點抵達小小的角板山監督駐在所,走了 7 個小時的路程,很高興終於可以伸伸腿。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640"] 角板山上,原為了預備裕仁皇太子出訪而興建的角板山賓館。(Credit: Wikimedia Commons / CC0)[/caption]
角板山據點,教化的原住民孩童
角板山位於淡水河上方的臺地,淡水河在此僅是一道山澗。圓形的山丘覆蓋著一片雜樹林,隨處可見一片片褐色的已開墾地,大概是從婆羅洲遺落下來的。在遠方低處、波濤洶湧的溪流邊是另一個警察駐在所,在高處的山坡上、遠望如洞穴壁上雨燕巢的則是一間獨立的原住民家屋。
我們在總督府的招待所下榻,它位於深削的河谷頂端,以常見的日式風格建造而成。附近有一陣子前為了預備皇太子的出訪(東宮行啟)而興建的賓館,但太子最終並未成行。(註4)
警察課長帶領我們參觀角板山據點。一切整齊清潔無比,營房、警察宿舍都一塵不染。但最令我們驚訝的,莫過於在此深山中的偏遠前哨裡竟也裝設了電燈。
接著,我們前往參觀「歸順」原住民兒童就讀的蕃童教育所(註5)。所長由警察兼任。在我們抵達時,孩子們正在田裡工作,聽見鐘聲響起,連忙趕回來。他們全都穿著灰色和服的制服、頭戴圓盤帽,帶給我們揮旗唱遊的表演,歌曲是日語歌。演出告一段落後,他們以日本人的禮儀深深一鞠躬。在他們當中我只看見三位女生,其中一位彬彬有禮地為我們端上茶水。
幾位獲准前來探望子女的母親正閒晃著,靜靜地抽著附有小巧銅質斗缽的長菸斗,她們身穿色彩繽紛、從雙肩垂掛到腳踝的長布衣,臉上的紋面十分醒目 —— 寬大的花紋從額頭中央向下延伸到鼻梁,又從耳朵橫越兩頰到嘴邊。她們與那班或已成為日本人的子女形成鮮明的對比。
演出結束後,越村提示我們:客人通常會捐款獎勵孩子。因此我們拿出 5 圓,年紀最大的孩子起立收下,並以合宜的日本禮儀鞠躬。我看著他。
「哎喲!」我喃喃自語:「你這個十足的獵頭者之子!」
[epq-quote align=”align-right”]他們離開部落時還是單純的內地原住民小孩,但 5 年後返鄉則成了日本公民。[/epq-quote]日本人對於全島各地的這 30 多處蕃童教育所十分自豪。他們強調,蕃童教育所為文明的表徵,是他們以仁慈教化「蕃人」的明證。但在我看來,看到這些大自然之子被「日本化」(套用這個詞)時,反而覺得有點可悲 —— 他們看似快樂,儀容也夠整潔,也被照顧得很好。生活條件無疑改善了,但同化的過程對他們來說(不可否認,這才是當局的目標所在)是否得大於失,則有待商榷。
蕃童教育所雖非義務教育,但越村也告訴我,孩子們只有星期天不用上學,此外沒有其他假日,就學 5 年中也不曾返回部落。這意味著,在他們一生中最具可塑性的 5 年與家鄉完全斷了聯繫,失去傳統,也遺忘習俗。
事實上,他們離開部落時還是單純的內地原住民小孩,但 5 年後返鄉則成了日本公民。
那時越村的說法令我難以置信,於是我決定小心求證,因為我發現,儘管我們的這位隨員有著無比良善的用心,但偶爾還是很容易提供不精確的資訊。我想,有時這是因為他天生不喜歡表現出自己不懂,有時則是因為他渴望說出對方想聽的答案。比方說,在我們抵達角板山時,他聲稱我太太是第一個造訪角板山據點的外國女性,但當我們翻閱在招待所找到的一本來賓登記簿時,卻發現上面有幾位女傳教士的簽名,或許還有許多其他外國女性也來過這裡。
無論如何,儘管這些不幸的孩子得連續就學 5 年之久,但在這個特殊的場合,我決心讓他們休息一天。
我從小就羨慕那些到學校視察,還能為學生爭取半天假的達官貴人;我一直都有個抱負,想攀升到這種擁有行善權力的地位,而我在角板山第一次有能力這麼做。所長答應為我履行這個請求,但究竟能否實現,或者得到半天假的孩子會不會感激我,我永遠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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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的蕃童教育所上課情形。(Credit: Wikimedia Commons / CC0)[/caption]
獵首緣起
角板山位於禁止進入的「蕃人」領地的邊緣。越村暗示,若我們進入蕃地,恐怕會被砍下腦袋。我對此抱持懷疑,但此時這片不受政府勢力影響的土地範圍是如此遼闊,包含了大部分的東部山地,那兒生長著價值連城的樟樹林。
住在這片叢山峻嶺的人,或許可稱為福爾摩沙原住民,我也找不到更好的用詞。他們是一個在島上或許生活了 2 千年以上的種族後裔,儘管他們的起源不明,但幾乎可以確定是來自東亞大陸,而且大都具有馬來血統。如今他們所形成的不同族群並非在同一時期來到島上,可能有來自玻里尼西亞的移民,也有來自東亞大陸的移民。
直到最近幾年,他們對於獵人首的熱情才開始減退,以下的傳說來自一位泰雅族原住民的口述,關於人們所認為的獵首習俗的由來。我十分感激菲普斯先生的協助,按照他的翻譯,記錄如下:
「我們的祖先以前住在山上,但隨著部落人口的增加,山上沒有足夠空間,因此族人決定有些人要搬到平地去。他們沒辦法計算確切的人數,不過大家商量好,將分成兩隊的族人集合在兩座相鄰的山上,然後各自用最大的音量吼叫,聲音最大的就要送一些人給另一隊,盡可能地確保人數上的公平。於是兩隊各就指定位置,其中一隊率先發出驚人的吼聲。另一隊也回應了,但聲音太弱,傳不到。
另一座山去。第一隊的長老於是依約撥出一些人,將他們送到另一隊。但實情是,另一隊的長老為人狡詐,他把一半的人藏匿在山中以欺騙對手,等到雙方再次比賽吼聲大小時,他把那些人從藏身處召喚出來,讓他們用最大的音量吼叫。第一隊這才發覺自己上當,於是長老要求把先前送去的人全部立刻送還;第二隊的長老卻拒絕放人,並傳話回去:若他們想要人,就來「砍下人頭帶回去」。第一隊的人被這些話激怒了,獵首習俗也就是直接由此開始的。
我們的祖先就是留在山上、較少的那隊人,但我們不知道住在平地的那隊人去了哪兒。或許他們成了今天熟蕃的祖先。」
中國人來到福爾摩沙之前,許多原住民族無疑擁有肥沃的西部平原,直到後來才進入山地,躲避新移民的壓迫。當一片土地必須持續承受移民潮湧入的壓力時,這總是常見且近乎不可避免的過程。 於是,最先來到的移民人數逐漸減少 —— 除非他們的力量強大到足以抵抗外來者的入侵,但通常並非如此。 即使在荷蘭人初到福爾摩沙時,還有大批原住民定居於臺南附近,西班牙人在北部海岸附近也發現了原住民。看來荷蘭人認為原住民是可愛的民族,因此藉由費心善待他們、在他們之間推廣新事業,並任命行政官員監督各部落事務來和他們交朋友。許多原住民都改宗基督教。 [epq-quote align=”align-right”]他們並不像後世所描繪的那樣不分青紅皂白地獵首,或對任何侵入領域的陌生人一律格殺。[/epq-quote]1627 到 1631 年間,福爾摩沙第一位正式獲得任命的荷蘭傳教士干治士牧師(G. Candidius,註6)在島上生活,根據他的描述(註7),與他往來的南部各部落除了戰爭方式外,都是友善而溫和的,而且十分好客,絕不背信棄義。(編按1)當他們和其他部落交戰時,都會依照祖先的習俗與慣例進行戰鬥,對長幼一律斬首,而且寧可偷襲;但他們並不像後世所描繪的那樣不分青紅皂白地獵首,或對任何侵入領域的陌生人一律格殺。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400"]


- 書名:1921穿越福爾摩沙:一位英國作家的臺灣旅行
- 作者:歐文.魯特
- 譯者:蔡耀緯
- 出版社:遠足文化
- 介紹:

- 譯註:作者是在 1921 年 4 月 9 日前往角板山,隔日下山,休息一日後由基隆離臺。參見〈地方近事 新竹 外國武官入山〉,《臺灣日日新報》,1921 年 4 月 10 日:「英領北ボルネオ政廳附民官ルフター陸軍少佐は豫て來臺中の所,九日夫人同伴にて大溪管內角板山に入山,一泊の上,十日下山歸北の豫定なりと。」
- 譯註:關於桃園經大嵙崁(大溪)到角板山的輕便鐵路修築背景與經營情形,可參見蔡龍保,〈日本殖民地下的臺灣人企業─以桃崁輕便鐵道會社為例〉,《國史館學術集刊》,11 (2007.03),頁1-46。
- 譯註:臺灣行政制度在1920年(大正九年)9月起由十二廳制改為五州二廳制。但本書作者在到達某些地點時,仍經常沿用十二廳制時期的舊地名,第二章的阿緱(屏東)如此,本章的大嵙崁(大溪)亦如此。
- 1923年(大正十二年)皇太子裕仁親王訪問臺灣的「東宮行啟」並未前往角板山。參見陳煒翰,《日本皇族的臺灣行旅:蓬萊仙島菊花香》(臺北:玉山社,2014),頁208-209。
- 譯註: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臺灣總督府制定《蕃童教育綱要》、《蕃童教育費標準》等辦法,首先在阿里山達邦部落設立第一所蕃童教育所,1908年更新教育標準、教育綱要、教育費標準之後,開始在各地普設蕃童教育所,由理蕃系統(民政局殖產部)管轄,駐紮於附近派出所的警察兼任教師,不同於文教系統(文教局學務部)管轄的蕃人公學校。直到1945年日本殖民結束,始終是原住民主要的初等教育機構。角板山的蕃童教育所設立於1909年。
- 譯註:干治士(1597-1647),荷蘭改革宗教會傳教士,也是第一位來到臺灣的基督新教牧師(1627-1631、1633-1637)。他在西拉雅族新港社宣教時寫下《臺灣略記》,紀錄當時西拉雅人的社會組織、宗教和風俗習慣,並將祈禱文和教理問答譯成西拉雅語,為日後宣教工作奠定基礎。
- Formosa Under the Dutch, p.9. 譯註:參見甘為霖著,李雄揮漢譯,《荷據下的福爾摩沙》(臺北:前衛,2004),頁18。
- 譯註:馮秉正(1669-1748),法國耶穌會士,1703年(清朝康熙四十二年)到達中國,1710年與德瑪諾神父(Romain Hinderer)一同參與雷孝思神父(Jean-Baptiste Regis) 領導的《皇輿全覽圖》測繪工作,踏查河南、江南、浙江、福建以及臺灣、澎湖,並為清朝統治初年的臺灣西部留下了文字紀錄。
- The Island of Formosa, p.255. 譯註:引文參見達飛聲著,陳政三譯,《福爾摩沙島的過去與現在》,下冊頁307。
- 該書頁16。譯註:此處摘引的《理蕃概要》日文本「ハ、隘勇線の設備」一節,並未提及手榴彈使用。引文見臺灣總督府民政部蕃務本署編纂,《理蕃概要》(大正二年﹝1913﹞印行),頁63-64。
- Japanese Rule in Formosa, p.214.原文見竹越與三郎,《臺灣統治志》,頁354。
- Japanese Rule in Formosa, p.215. 原文見竹越與三郎,《臺灣統治志》,頁355。
- Report of the Control of the Aborigines of Formosa, pp. 34 and 39. 譯註:參見臺灣總督府民政部蕃務本署編纂,《理蕃概要》,頁100-103。
- 有趣的是,這群「友善而溫和的,而且十分好客,絕不背信棄義」的原住民,也是當時所謂的「熟蕃」。
- 過去太魯閣族被歸類為泰雅族,已於 2004 年 1 月 14 日正名為太魯閣族。
- 指 1914 年 5-8 月爆發之太魯閣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