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的醫病觀 關於醫療史中的臺灣史文字記載,充滿著外來移民者的觀點 —— 總不脫「蠻荒之島」的描述。成書於清領初期(1685 年左右),由蔣毓英所編輯的《臺灣府志》描述臺灣的氣候時如此記載:
「自府治至鳳山,氣候與臺邑等。鳳山以南至下淡水諸處,早夜東風盛發,及晡鬱熱,入夜寒涼,冷熱失宜。又水土多瘴,人民易染疾病。自府治直抵諸羅之半線,氣候亦與臺邑等。半線以北,山愈深,土愈燥,煙瘴愈厲,人民鮮至.雞籠地方,孤懸海口,地高風冽,冬春之際,時有霜雪.此南北之氣候不同也。」
這段文字描寫了清初漢人角度的臺灣風土:除了北至諸羅縣的半線(今彰化)經府治(今臺南市區)到鳳山一帶,氣候大致相等外,鳳山以南到屏東,半線以北都是水土多瘴,人民易染疾病之處。 如果換算成現在的行政區劃,清初漢人認為從彰化以北,高雄以南,幾乎都不適合「人」居,但是這樣的「人」很顯然是指漢人。因為在上述這些區域,住著許多平埔原住民,高山則住著高山原住民。 原住民居住多年的經驗,在某種程度上「克服」了漢人所謂的「瘴厲之氣」,那麼原住民是如何面對醫療問題呢? 根據學者研究,原住民醫療可粗分為超自然療法與自然療法兩大類。如太魯閣族人認為疾病發生源自祖靈作祟,慰藉祖靈以求得赦罪,成為必須舉行的醫療儀式;阿美族也是經由巫師對不明疾病提出合理的推論,要求患者需要遵守禁忌與規範。而透過傳統醫療儀式,也強化了族人與過世親屬的關係。 除了超自然因素外,原住民也認為有些病屬於自然現象,以適應環境的經驗法則,產生有效的自然療法。日本時代,日本學者研究並收錄原住民藥用植物即達約 300 種。如烏毛蕨被泰雅族、排灣族等用來治療頭痛、腹痛等,其成分含有綠原酸,可用於流感、婦女血崩。檳榔是原住民社會普遍的日常禮儀、祭祀用品,排灣族人用於治療眼疾,其科學成分則可抗真菌及病毒。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640"]
「尚巫,疾病輒令禳之。又有非僧、非道,名客仔師;攜一撮米,往占病者,謂之米卦,稱說鬼神。鄉人為其所愚,倩貼符行法而禱於神;鼓角喧天,竟夜而罷。病未愈,費已三、五金矣.不特邪說惑人,亦糜財之一竇也。」
當時漢人生病很多是透過占卜、祈禱的方式進行處理,這牽涉到漢人的疾病觀。漢人認為病人的魂魄處於非常狀態,只要人的魂魄失散就會患病,因此需要神明介入,並透過收驚、祭改等儀式進行治療。儀式專家(如道士)會透過命名、賄賂、交換及壓制等等方式與鬼煞交涉;信徒則是以行動、言說及懺悔等方式配合改善。 醫病又醫靈的洋教士 在 19 世紀末開始,由於開放西方人到臺灣傳教,傳教士為了更容易傳教,也同時帶入西方醫療,形成「傳道醫療」的模式。當時許多傳教士認為,治療病痛是可以克服漢人對西方傳教偏見,及爭取好感的方法,不只是慈善也是效法基督的行為。長老教會如馬雅各等人在臺南的傳教,就是透過免費醫療服務吸引病人。然而,卻有謠言認為這些傳教士醫生施行邪術、挖取人心煉製藥物,許多傳教士因此陸續受到民眾攻擊。 這些反抗傳道醫療者有其政治、文化等背景。地方仕紳認為傳教士反對祭祖違反儒家規範,地方官員甚至相信謠言並非空穴來風;庶民認為改信者不參與廟會儀式,其他人需負擔更多費用。加上西醫偏好使用外科手術,但是在醫療前進行禮拜等儀式,反而使當地人誤以為傳教士是用神力或妖法治療。 不過這些傳道醫療宣教者,承襲普世基督教的宣教傳統,努力跨越族群、文化等鴻溝,表現超越國界的人道精神,認為醫療就是基督信仰及宣教本質的目的,也逐漸培養本地的醫療團隊,最後仍舊逐漸站穩腳步。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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